柬埔寨自4月1日起正式执行征收跨境电子商务纳增值税后,至今已有41家外国电商向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。根据规定,从4月1日起,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.5亿柬币(约6.25万美元),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(约1.5万美元),都须在“简化增值税登记”机制下向国税局进行注册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。
柬埔寨自4月1日起正式执行征收跨境电子商务纳增值税后,至今已有41家外国电商向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。根据规定,从4月1日起,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.5亿柬币(约6.25万美元),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(约1.5万美元),都须在“简化增值税登记”机制下向国税局进行注册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