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向世界宣布,要“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”。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盛大开幕之际,商务部联合多部门设立十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。
11月4日上午,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宣布,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外汇局、药监局以及进出口银行等九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,在全国设立十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,包括:
- 上海市虹桥商务区
-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
- 江苏省昆山市
- 浙江省义乌市
-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
- 福建省厦门湖里区
-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
- 广东省广州南沙区
- 四川省天府新区
- 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
李兴乾表示,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,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。设立的十个示范区覆盖了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,囊括海陆空等,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动力和潜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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